公司采购
现对于我公司施工的潘集煤化工产业园经四路项目及纬四路、经八路连接段项目生石灰材料采购进行询价,欢迎达到相应要求,具有较强实力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潘集煤化工产业园经四路项目及纬四路、经八路连接项目生石灰采购项目
二、需求产品:
三、供货商资质及报价要求:
1、具有类似工程设备供货经验的供货商或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商均可以参加,并需提供很好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完善的配货售后服务,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含专票税(注明税点)、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4、产品报价需严格按规格型号、等级标准、进行报价。
5、产品执行标准:生石灰质量符合规范JC/T479-2013 标准。
6、供货所需总周期为40天,分批次供货,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7、报价文件袋需盖章并密封(无章、没有密封不予接收)。
8、报价方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提供询价保证金壹万元回执单,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中行安徽淮南新集支行,账号:181205791225。询价保证金在询价完成后,未成交单位3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成交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8、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9、报价文件必须由单位法人和授权代理人分别签字并盖章后方可很好。
10、报价期间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四、结算付款方式:
1、本材料采购无预付款,月度据实结算;付款组成方式采取70%承兑汇票,30%现金。
2、报价人需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间进行供货,材料进场需进行验收,材料不得低于样品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月度根据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3、发票要求:报价方每次办理材料款时,必须开具与报价承诺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方及报价方双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与税务局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否则造成发票未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后果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五、报价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
在询价文件网上公布之起,有意报价方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定于2020年 4月 17日当天10时前 ,各报价单位把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至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业园区新集煤电办公楼(九楼供应部),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被拒绝。2020年 4月 17日 10时当众开启各方报价文件。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很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较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不可进行二次涨价。
地址: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工业园区新集煤电办公楼
(九楼供应部)
联系电话:0554-2311037
日期:2020年4月10日